最新公租房消息 广州正推出新一批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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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广州房地产市场,租售同权的余辉还没有散去,广州又迎来了公租房的有关消息。据有关部门介绍,近日,广州正推出新一批公租房,对于有意购房的人们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广州市推出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共5860套,面向个人、家庭租赁。记者了解到,7月28日至30日开放房源点供申请对象参观;7月31日至8月21日受理个人、家庭网上预申请;12月6日进行摇号配租。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有11个,分布于白云区、天河区、黄埔区及海珠区,从各区分配来看,黄埔区是公租房源的提供“大户”,共推出3091套,该区的萝岗和苑小区提供的房源就达到2770套,这也是本次最多房源的小区。

户型方面,本次非配的房源两房一厅居多。租金标准方面,价格从16元/平方米到34元/平方米不等,物业管理费从1.35元到1.6元/平方米不等。

据悉,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下列分配原则的先后顺序对具有配租资格的申请对象进行随机排序配房: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4人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3人户、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2人合租分配二房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1人分配单间。三房一厅在满足4人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家庭、2人合租配租;二房一厅在满足3人户家庭及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2人合租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配租;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1人配租。

放宽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下面三方面的限制将得到放宽:

一是删除了对来穗务工人员家庭申请公租房收入和资产方面的限制,保障范围人群更广;

二是放宽了连续办理居住证年限,将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由5年以上缩短至3年以上;

三是放宽了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要求,删除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继承房产或对夫妻共有房产进行离婚析产”的限制,与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保持一致。

同时新增了两类保障群体:

一是将创业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二是将在广州地区缴纳广东省社保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根据国家部委、省及广州市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处置办法,并规定弄虚作假申请、违规使用、租赁期满拒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等多种违规行为将载入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支持力度的通知》已经对外征求意见,其中一条明确:职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发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月提取最高限额将提高至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

“租赁16条”还透露,将成立广州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负责统筹全市政策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人才安居住房、直管公房等)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将政策性住房纳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供应和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后,允许改为租赁住房。“租赁16条”规定: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建后的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不变,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改建后的租赁住房,依然不得销售。不少从业者认为,公寓或许迎来春天。